凤凰镇2025年度绿化小型工程(项目名称)凤凰镇2025年度绿化小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镇2025年度绿化小型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凤凰镇2025年度绿化小型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凤凰镇;
2.2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为苗木移植和苗木种植工程。其中苗木移植约为300多株乔灌木,两年养护期,包成活;苗木种植约800株乔灌木,色带小苗约3600平米,草皮约1400多平米,两年养护期,包成活。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GZ-FH-GK-2025-GC-0008-1 | 凤凰镇2025年度绿化小型工程 | 主要工作内容为苗木移植和苗木种植工程。其中苗木移植约为300多株乔灌木,两年养护期,包成活;苗木种植约800株乔灌木,色带小苗约3600平米,草皮约1400多平米,两年养护期,包成活。 | 120 | 366 |
2.4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业绩要求:近4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该业绩必须是投标企业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①“近4年”:工程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倒推4年。
②“工程造价”:原则上以合同金额认定,审计报告金额高于合同金额,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
③专业分包业绩须提供分包合同、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分部分项审计报告,工程造价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
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上的专业认定。
③获得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之年为准,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绿化工程不适用)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4年12月—2024年2月),******委员会评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银行转账明细(含2024年12月—2024年2月)。
以上材料须提供相应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08时30分至2025年3月31日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8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4.3凡未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单位请及时办理CA证书及激活相应的业务模块。(CA办理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服务中心C区公积金大厅CA窗口,联系方式:0512-******)
4.4投标人遇到相关系统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专线电话:0512-******以及平台客服热线: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3月31日 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80/TPBidder/)。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 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企业信用评价:不计取信用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服务中心 0512-******、0512-******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张家港市凤凰镇 | 地 址: | 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怡商厦401、402室 |
邮 编: | 215600 | 邮 编: | 215600 |
联 系 人: | 李叶林 | 联 系 人: | 徐嘉鸣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77@qq.com |
2025 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