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内蒙古白音华电厂塔吊租赁(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塔吊租赁招标事宜。
2.1项目编号:JSGS******401
2.2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白音华电厂塔吊租赁
2.3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塔吊 | QTZ80(6013) | 台 | 3 | 平头吊3年内 |
2.4工程地点:******有限公司
2.5租赁期限:约 12 个月(同项目使用期限);合同签订后 5 日内,按照招标人要求进场。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
2.7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包。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体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及相应的起重设备的安拆资质;
3.3 塔吊出厂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以后,新塔吊优先;
3.4 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物资相关的塔机产权证书及相对应的有效发票(如提供设备假发票,不得参与投标)。
3.5推荐品牌:徐工、中联重科塔机、徐州建机工程机械及以上品牌(投标文件里必须明确一个品牌,如投标其他品牌,投标前须书面征得招标人同意)。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三年内发生机械安全事故,且受到省、市、县级安全主管部门通报处理的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等方式(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汇至******有限公司的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投标。
户 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以到账为准)
4.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4.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综合评估法
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3日17时00分止
7.2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安装资质证书、塔机产权证书及发票、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开户基本信息等复印件(加盖鲜章)以及授权委托书、标书费交纳凭证、联系人及电话等资料,发送至邮箱******,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7.3交纳标书费的账户同4.1交纳保证金的账户。
7.4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5发票的获取:投标人请及时把开票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申请开票。
7.6友情提醒:以下潜在投标人请勿缴费,否则标书费不予退还:
①不满足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的潜在投标人;
②在招标人、本代理机构******集团黑名单期限范围的投标人请勿报名。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 18 日 16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同时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经济开发区大黄山圆盘道东徐矿大厦15楼地 址: 徐州市泉山区矿山东路3号
邮 编: 221000 邮 编: 221006
联 系 人: 刘明华 联 系 人: 曹晚春
电 话: ****** 电 话: 0516-******(报名)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5 年 2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