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西门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商业地块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DY******55 | 项目名称 | 西门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商业地块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ZJDY************ | 标段名称 | 西门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商业地块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招标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西门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商业地块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招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门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商业地块建设项目已由 丹阳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丹审备【2024】53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有限公司自筹 (其中3171.58******有限公司承担)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西门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商业地块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招标(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该地块西侧为河沿路、靠近望京门和河道,北侧为公园路,地处丹阳中心城区的历史城区之核心地带(即丹阳市西门大街东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5562.24?,容积率≤1.0,总建筑面积2306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562?,地下建筑面积7500?,(含额外配建人防面积4362.82?,其中江苏万新置业有限公司3171.58?)。
2.1.3合同估算价11879.96万元。
2.1.4工期要求:项目合作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①勘察设计周期:120日历天,涉及历史建筑、文保类双方另行约定。
②建设期:采购、施工总工期:610日历天。
③运营期(含招商期、运营管理期)216个月,负责西门大街商业街区所有业态招商运营。
设计开工日期: 2025 年 1 月 13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5 年 5 月 13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为准)
工程竣工日期: 2027 年 1 月 13 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
(1)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要求,当引用规范之间互相存在矛盾的,以更严格的为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及要求。
2.2招标范围:
A、设计范围包括建设内容的所有红线范围内勘察、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消防、强电、弱电、照明、暖通、装修、人防、园林景观、室外附属配套、项目综合管线(垄断行业及设备专项设计除外)、交通设施、高低配、电梯等专业以及厨房设备、标识标牌、绿色建筑、智能化及二次深化设计等】、BIM技术应用,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按初步设计批复中相应工程建安费用进行最高限价设计)、设计总协调工作等。承包人提供全过程所有设计服务,对于图审、验收等涉及到的设计出图工作,以及可能发生的重新出图工作,无条件按期完成,所有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地块红线外配套工程(如有),与中标人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B、施工范围包含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电、水、场地平整等所有工程费用)(以经审查合格及建设单位要求的施工图纸为准);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保修等和本工程相关的全部项目工作,项目招标结束后如发包人不启动项目或者不启动项目中部分内容时, 相关工程费用在结算时直接扣除(包括勘察设计费),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
C、运营范围:负责提供前策定位、招商管理、开业筹备、运营管理、物业管理等服务。
D、总承包管理及至目前所有尚未报批报建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全过程管理、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及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等报批报建手续,组织验收(含各专项验收)、专业配套服务(采购管理、专业软件使用培训、专业设备使用培训、人员培训、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等)、移交、备案、产权证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及保修服务。
E、质量目标:设计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限额设计,所有设计内容须通过政府组织的论证会并取得相应的图审合格证。设计单位在项目启动后应与施工单位配合,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运营需满足发包人要求。
F、造价控制:勘察设计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版》(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取费标准计算作为勘察设计基准价。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施工图预算编制按照丹阳市相关要求执行。建安工程费=丹阳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1-中标下浮率)。
2.3运营要求: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租金,运营期首年收取基础租金的25%,第二年收取基础租金的50%,第三、四年分别收取基础租金的80%,第五、第六年收取基础租金的90%;第七年收取基础租金的100%,自第八年起,按上一年租金的3%逐年递增。中标人租金支付方式为前三年先用后付,运营满一年向业主方支付当年租金,第四年起先付后用,每半年向业主方支付租金。如遇经济下行、市场恶化等情况,招标人和运营单位可就运营合作商务条款另行协商。
招标人可提供前期运营资金(不超过总投的8%)的方式:在建设期第一年末、第二年末、运营期第一年末、第二年末分别提供25%的资金(实际根据中标人的使用需求在此范围内调整支付时间及支付比例);业主方按5%/年的基准收益率收取利息,并在运营期前六年内收回全部本息。该前期运营资金由“EPC+O”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及完整的、经业主方认可的招商运营计划和回款计划后审核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申请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级勘察资质,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资质动态监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投标人提供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2)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投标人提供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3)注册一级建筑师,投标人提供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4)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提供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注:①如申请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下资格条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的。
3.5施工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下资格条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注: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的。
(4)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3.6.2自2023年1月3日以来(近 2 年),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6.3自2024年1月3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6.4自2024年10月3日以来(近 3 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在“信用中国”网站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 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签字或盖章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或电子签章);
(8)本项目由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9)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2月4日 00:00 至 2024 年12月9日 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 1 月 3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进行资格审查,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 9 名的, 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同时进入第二阶段)。 合格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 9 家,取前 9 名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果合格投标人数量小 于 9 家大于等于 3 家时,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如果合格投标人数量小于 3 家时,则中止本次招标程序,重新招标。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商务技术部分包括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业绩、信用分。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方案设计:25分 总承包报价:6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项目业绩:3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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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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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案设计 |
1.设计说明书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0-0.5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0-0.5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0.5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0.5分) |
2分 |
2.总平面图设计 |
1. 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分析,分析结论科学、合理。(0-0.5分) 2. 对项目周边交通组织进行分析,分析结论科学、合理。(0-0.5分) 3. 对场地现场情况进行分析,分析结论科学、合理。(0-0.5分) 4.总平面布局优化设计中,功能分区合理,交通流线清晰,并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法规。(0-0.5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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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设计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0.5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0.5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建筑平面布局合理,商业用房的开间面积等符合运营要求(0-0.5分) 4.建筑造型优化设计美观大方,符合传统中式的审美要求,体现街区特色(0-0.5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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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构设计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0-0.5分)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0-0.5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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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计深度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0.5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0.5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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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济分析 |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0.5分) 2.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0.5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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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运营项目背景简述 |
1.对丹阳城市分析是否合理。(0-0.5分) 2.对丹阳城市商业简述是否合理、详细。(0-0.5分) 3.对丹阳历史遗迹梳理是否符合实际、详细。(0-0.5分) 4.对西门大街历史梳理是否符合实际、详细。(0-0.5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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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运营方案 |
1.对项目定位及资源梳理是否合理。(0-1分) 2.对拟提供的以往成功案例针对本项目的合理性分析。(0-1分) 3.对项目规划布局是否合理、详细。(0-1分) 4.对业态落位及业态配比的初步规划是否合理全面。(0-2分) 5.对静态租金的测算是否合理、全面。(0-1分) 6.对招商保障实施计划是否合理、全面、新颖。(0-2分) 7.对推广运营计划是否分析准确,构思新颖,合理可行。(0-1分) 8.对物业管理服务的说明和安排是否合理、全面。(0-1分) 9.投标人对该运营方案进行视频讲解展示(不超过10分钟),逻辑清晰,观点鲜明,针对性可实施性强。(0-3分) |
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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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总承包报价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
①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5分) 投标人需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版》(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报出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低于30%,不足30%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②工程费用下浮率(30分) 投标人需报出自己可以接受的工程费用的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低于5%,不足5%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③基础租金报价费率(23分) 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租金,基础租金报价费率不低于4%,不足4%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基础租金的价格分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3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23分。 备注: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工程费用下浮率的平均值下浮率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一次随机抽取。 |
58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0-0.5 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 相匹配;(0-1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 方案相匹配;(0-0.5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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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1.总体概述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1分 |
2.设计管理方案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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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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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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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技术应用 |
对数字化新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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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采用暗标形式)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方式回答,答辩采用 ******居民身份证原件在2025年1 月3日13:00前抵达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并签到,逾期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答辩。签到完成后直至答辩结束,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离开答辩现场,各投标人及相关人员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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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管理机构 |
1.施工人员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中有一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B 证的得 0.5 分,如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另加 0.5 分,本项最高得 1分。 2.设计人员要求:设计项目组配备的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0.5分,如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另加 0.5 分,本项最高得 1分。 注:投标人须将上述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2.投标人提供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否则不予计分。 |
2分 |
5 |
项目业绩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2021年1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3000平方米及以上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1分。提供合同。 注:①合同属于无效业绩或未按要求提供合同或提供的合同字迹模糊无法辨识的,该业绩不予计分。 ②如缺类似设计或施工业绩乘0.8,如缺类似运营业绩乘0.6 ③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 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1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自2021年1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3000平方米及以上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2分。如缺类似设计或施工业绩乘0.8,如缺类似运营业绩乘0.6。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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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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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 100 页,每超过 1 页扣 0.1分,扣完为止。 2. 方案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3. ******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将得分最高的前3名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当出现并列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推荐;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招标人抽签确定定标人候选人。 |
8. 定标程序
(一)定标方法:票决法。
本工程定标根据苏建规字〔2023〕2号文中“票决法******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二)定标流程:
(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召开定标会,定标会应******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和投票情况。
(2)************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三)定标标准:
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设计、施工、运营等项目类型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确定非打分制的定标标准:
(1)企业实力:企业在相关领域具备一定实力,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具备相关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等。
(2)企业信誉:包含但不限于企业近3年获得的各种荣誉、奖项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近3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等方面。
(3)团队管理水平: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必要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4)运营方案合理性、可行性。
******委员会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择优确定中标人。如定标环节的拟定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四******委员会的组建
******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9. 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上发布。
11. 其他
11.1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11.2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11.3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类似工程业绩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11.4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参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12. 联系方式
12.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 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999号
邮 编:212300
联 系 人:顾婷
电 话:0511-******
招 标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丹阳市西二环88号(市政大楼)8楼
邮 编: 212300
联 系 人: 钱工
电 话: 0511-******
电子邮箱: ******
12.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
******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1-******
12.3 技术支持:
******有限公司
CA签章办理指南:******/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联系电话:******00
在线办理网址:******/Home/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