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582-JHYZ-G2024-0020
二、项目名称:南丰镇2024-2025年年度农村公路安保设施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6R | 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6598号金岷大厦421室 | 97.01(均分制) | 518943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南丰镇2024-2025年年度农村公路安保设施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主要标的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主要标的附件 数量:详见主要标的附件 单价:详见主要标的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强、李思铖、岳浩、夏一恺、朱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即100万元内1.5%、100~500万元内1.1%、500~1000万元内0.8%、1000~5000万元内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即12000.00元,该费用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东路002号
联系人:李思铖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港城大道606号创投大厦2305室
联系人:周莉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