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扩建年产300套自动化输送及生产系统成套装备产品项目 |
张家港保税区华达路东侧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公司总投资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6亿元,购买土地45.201亩,新建车间25545.16m2,办公楼3254.28m2,辅房2934.34m2,地下室257.14m2,门卫用房36.64m2。购入激光切割机、车床、剪板机、折弯机、焊机、喷砂机、喷漆房等和主要原材料板材、型材、圆钢、钢管、铸件、油性漆、稀释剂、液压油、丙烷、氧气、二氧化碳等,采用除锈、下料切割、钻孔、机加工、焊接、打磨、喷漆、装配、检测、包装等工艺建成现代化工厂,年产长距离智能输送系统50套,生物质炉前给料系统50套,生物质上料系统50套,其它智能输送系统150套。 |
(1)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生产过程产生的蒸汽冷凝水经沉淀后回用至生产。 (2)废气 本项目不新增废气排放。全厂以AB车间为边界向外50m、生产车间2(CDEF车间)向外50m、码头区域向外5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 (3)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设备为生产设备,在噪声防治上,选用高效低噪声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均合理布置于厂区内,利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固废处置措施方案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