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瑞云智慧新城陈墩及下罗安置房配************有限公司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三明市瑞云智慧新城陈墩及下罗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陈大镇
4.工程造价:约4000万。
5.服务期限:10个日历天
二、比选服务内容
本比选项目主要对三明市瑞云智慧新城陈墩及下罗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其相关服务,具体以比选人下达的通知及图纸为准。
三、服务费用
本比选项目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最高限价为40000元(含税并包括专家及评审等全部相关费用,且未通过有关部门审核则不支付任何编制费用)。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含: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2.中选人须承诺在收到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可研编制工作,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复核,若编制单位逾期未完成,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二顺位报价人进行编制。
3.费用支付方式: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后,乙方应提供有效的等额正式发票(总价包干,含一切费用)
4.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5.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邀请书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4年11月7日09:00;
******有限公司230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23楼2302室);
3.比选人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网站(******/)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 )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邀请书)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1家时,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超过1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其他事宜
1.若中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约定的税率(税率为6%)时,双方应确保结算金额的不含税金额不变,且比选人支付给中选人的结算金额根据减少的增值税金额相应扣减,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2.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附件:下载文件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4日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三明市瑞云智慧新城陈墩及下罗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陈大镇
4.工程造价:约4000万。
5.服务期限:10个日历天
二、比选服务内容
本比选项目主要对三明市瑞云智慧新城陈墩及下罗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其相关服务,具体以比选人下达的通知及图纸为准。
三、服务费用
本比选项目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最高限价为40000元(含税并包括专家及评审等全部相关费用,且未通过有关部门审核则不支付任何编制费用)。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含: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2.中选人须承诺在收到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可研编制工作,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复核,若编制单位逾期未完成,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二顺位报价人进行编制。
3.费用支付方式: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后,乙方应提供有效的等额正式发票(总价包干,含一切费用)
4.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5.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邀请书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4年11月7日09:00;
******有限公司230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23楼2302室);
3.比选人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网站(******/)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 )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邀请书)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1家时,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超过1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其他事宜
1.若中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约定的税率(税率为6%)时,双方应确保结算金额的不含税金额不变,且比选人支付给中选人的结算金额根据减少的增值税金额相应扣减,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2.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附件:下载文件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