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张家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堂食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有限公司 | ******MA254D0C08 | 杨舍镇善港村东区第八组107号 | 95.55(均分制) | 2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张家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堂食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地址:交通执法大队(杨舍镇长安中路639号);城区一中队(城西公交首末站内);治超中队(塘桥镇204国道塘桥服务区) 供货配送服务期限: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正贤、印小丰、张昌荣、刘栋、陈红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中标人按照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即100万元内1.5%、100~500万元内1.1%、500~1000万元内0.8%、1000~5000万元内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即人民币18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长安中路639号
联系人:印小丰
联系电话:******9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2、4~5楼)
联系人:沙艳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艳
电话:05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